柳州最新停车收费标准,柳州市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规定

阿晓 每日分享 2021-12-19 341 0

12月8日,柳州市发展趋势和变革联合会、柳州市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有关加强标准柳州市新能源车充电服务费等收费个人行为的通告》(通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为减轻柳州市新能源车“充电难”问题,激励各充电服务企业采用形式多样项目投资基本建设新能源车充电设备。

充电服务企业在政府投资或运用国有制資源基本建设的地下停车场内基本建设充电设备并缴纳充电服务费时,应与地下停车场经营人充足沟通交流商谈,根据方式方法处理充电期内免交买车人停车收费等事项(即充电期内不可缴纳停车收费),并在地下停车场显眼处做好公示公告。在其中涉及到公共性场所的,可以根据授权委托管理方法、联合经营等方法,在依规依规健全有关办理手续后设定新能源车专享充电货运站(即只给予充电服务项目、没有泊车服务项目作用的场地),并根据价格杠杆调整供求矛盾。

对非充电而占有货运站内充电位的车子,及其充电进行超出1小时后未立即驶出的车子,可按5元/钟头缴纳机动车放置服务费。在其中,对在23:00后进行充电的车子,增加至隔日早上7:30免交停车收费。以上收费现行政策自下发生效日实施一年

《通知》还明确提出,禁止把充电货运站变向运营为高收费地下停车场的个人行为。与此同时,充电服务企业要在充电货运站明显部位做好收费公示公告及充电、泊车等有关事宜的告之工作中,获得非充电买车人的掌握和适用。

在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颁布前,柳州市充电服务费仍推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方法,其基准价规范依照柳价费〔2017〕40号文档要求实行。各充电服务企业应依据经营成本和销售市场供需状况,在基准价规范内明确本部门的充电服务费收费规范,并按照规定在充电服务项目场地做好收费公示公告。

来源于 | 南国今报小编佘玉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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