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的10月11日,海口市一则消息导致了网友们的普遍强烈反响。一男子在喝醉酒骑单车经过街口时被交警队拦住,定性为酒驾。但该男子又与交警队争论称:“饮酒骑单车怎么啦?我又不是开机动车辆”。而接着公安民警把它带来展开了血夜酒精测试,血夜酒精含量达到112mg/100ml,已经达到了醉酒标准了。
最后的结果是这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车不可醉酒驾驶。那位男子的血夜酒精含量达到112mg/100ml,已经达到规章之中醉酒驾驶标准的,并且这种做法确实也有一定风险(大部分就是对自己来讲)。因此挨罚的并不是冤。
单车酒后驾车都会被处罚,在我国针对酒驾的查处力度可见一斑了。但在以前石家庄市还判过另一个案件,原因是由于段先生喝醉了以后在车里歇息,因为音箱开
被罚款之后觉得很冤枉的段先生选了起诉到法院处理,但最终法院也裁定了段先生并没有酒驾,撤销了酒驾裁决书。
到这儿好像也符合常情,酒驾二字的关键要素取决于“驾”字,要是没有
有一些地方交警队觉得只要在主驾位上歇息,就会有安全驾驶之嫌。而也有些地方交警队觉得只要喝醉了在车里启动车子,即便是开空调也是有驾驶车辆之嫌。但是最后具体的被判之中,尤为重要的或是车子到底有没有产生偏移。
无独有偶,在今年的二月发生过的另一起有关醉酒驾驶机动车新闻报道也引起过探讨。江西交警依法查处酒驾时发现一名男子戴上帽子拉着摩托,全身酒味
调监控之后发现那大哥真的是步行推了多少公里走来的......
车辆做为第二个家,喝醉酒在车里歇息毫无疑问是没问题的,但是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念头,阿贵哥或是还是建议大家车主本人喝醉了以后不必坐到主驾位,以防止交警队错判,少点流年不利。不清楚您是不是也这样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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